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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鹿城、瓯海、龙湾、洞头、永嘉、文成、龙湾、苍南企业复工时间来了!

温州晚报 2020-09-25


面对当前疫情

为进一步做好

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

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温州各地陆续发布通告

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前提下

科学组织推动企业有序复工

现在,小编整理了温州各地的发布通告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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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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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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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瓯海区企业何时复工?复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企业员工如何返岗?别急,我区已出台《瓯海区企业复工操作手册》。一图明了如何操作↓↓

龙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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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街道、部门联系电话


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姜日成88019703

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

舒  丹88019719

区经信局:

张晨晨86968731

区科技局:

陈  梅86968188

区住建局:

刘珺珺86966711

赵  帅86350029

金仁敏86354275

孙香忠86968636

丁少波86966721

区商务局(服务业发展中心):

简守成86966896

王良挺86960528

虞建茅86968170

永中街道:

项公鑫56855111

蒲州街道:

顾海俊88017331

海滨街道:

邵海潮13868404260

永兴街道:

董昭蒙86928027

状元街道:

张央辛86800366

瑶溪街道:

叶立波86613237

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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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受控复工和返工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27号)《关于乘势而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二条深化措施》(温防发〔2020〕2号)和《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防办〔2020〕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洞头区实际情况,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推动企业有序复工,特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类分时段有序复工


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围绕“2月17日24时”这个关键时间节点,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备案、复工后有监督。认真研究制订具体计划,在确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风险受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


(一)“四类”重点企业,可立即复工对包括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企业、转产企业和配套企业,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区防疫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立即复工,已在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在企业用工、原材料供应、产业链配套上,全力予以保障。


(二)“白名单”企业,2月17日24时后优先复工1.使用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洞员工、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全面复工。2.基本达到上述条件的以下两类企业可以优先部分复工。


(1)重点出口企业、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重点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和重点工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其他行业重点企业。


(三)其他企业,2月22日24时之后有序复工除“四类”企业和“白名单”企业之外,其他企业视疫情形势并按照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有序复工。对用工总量大、员工主要来自区外、生产场所和管理水平较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严格把握企业复工标准,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后方可复工。


二、规范建立企业复工备案机制


(一)规范复工备案建立分级备案制度,企业复工前应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规(限)上企业、用工人员来自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所有企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工程经乡镇(街道)初审、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政府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备案情况报温州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其他企业由乡镇(街道)审核、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企业申请时要提供复工申报表、复工防控方案、承诺书和拟返岗员工名单等相关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要提早公布企业备案资料报送途径,方便企业利用网络等途径进行备案,备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二)明确复工条件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审查,确保企业在复工前做到七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并向属地乡镇(街道)签订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2.防控机构组建到位。企业一律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负责人,并且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等各类对象的工作职责。


3.复工防控方案到位。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疫情防控措施、复工生产计划、招工计划、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内容。


4.员工健康把关到位。企业要严格排摸员工出行轨迹,进行“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对存在风险的员工予以劝返,对到岗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规模、员工数量等,自行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临时隔离室。


6.场所防疫消杀到位。企业要对生产经营场所内车间、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7.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做好供电、供水、设备、设施、车间、仓库等关键环节与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并制订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优化服务强化企业复工保障


(一)加大招工稳岗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要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的对接,制定返岗人员的标准要求,由输出地政府有组织集中输出,全程医疗监测,并组织企业集中有序接收安排。鼓励企业通过线上招聘、劳务派遣等方式拓宽员工招引渠道。鼓励引导企业通过预留岗位、保留待岗期基本工资、提高待遇等措施留住各类人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可在复工前提前返岗,确保企业顺利复工,由企业申请提供返岗人员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证明后方可返岗。


(二)加强交通通行保障交通管控期间,区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及时将备案通过后的复工企业名单和企业员工名单抄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管控组。企业获准复工后,及时将获准复工信息反馈给返岗员工,返岗员工凭身份证、企业复工备案表等有效证明或其他验证码,予以正常通行。对复工企业必需的物流运输车辆,由复工企业提出申请,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通行证明。


(三)深化助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扎实推进“万名干部进万企”,完善“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助企服务员的作用,实现助企服务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和涉企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当好“服务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需求和困难问题,并常态化通过网络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工人紧缺、资金困难、订单不足、合同纠纷等问题;当好卫生“监督员”,深入解读疫情形势,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安全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行业协会要做好行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宣传服务工作。


(四)优化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增加对企业的贷款规模,有效增加资金流动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防控影响还款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续借、减免逾期利息等政策,加大无还本续贷的推广力度。


四、严格落实返工人员的防控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准确掌握员工健康动态信息,确保复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企业复工后要对生产经营场所实行闭环管理,设岗排查进出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对生产经营场所内车间、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实行集中供餐(订餐)、独立分餐、错时用餐制度;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落实“三色”管理机制,一旦发现员工有疑似感染者,应立即报告街道(乡镇)并停止生产,配合街道(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员工防护责任企业员工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和企业的疫情防控要求,向企业如实报告健康情况,并作出身体健康和自我防控的承诺;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佩戴防护口罩,每日(早、中、晚)接受3次体温检测,出现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企业主管人员,并配合企业和防疫部门相关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街道(乡镇)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要严格按照“七个到位”要求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审核把关。企业复工后,乡镇(街道)要强化企业返岗员工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检查企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改。乡镇(街道)通过“一对一”专人派驻和“一对多”定期巡查等方式,对企业复工和疫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企业复工指导服务。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要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保障,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二)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要制定复工企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复工企业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企业立即停工停产,按规定采取隔离等防控措施。


(三)建立督查问责机制企业员工隐瞒行程及病情不报的,企业虚假提供复工申报材料、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审核把关不到位、疫情管控不力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对未经备案私自开工的企业,或大量使用外地员工且没有建立健康档案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附件1.洞头区企业复工政策须知

          2.洞头区企业复工备案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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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关于食品生产、餐饮、外卖、理发等行业恢复

生产营业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州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关于乘势而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二条深化措施》等文件要求,为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与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现将我区食品生产、餐饮、外卖及理发行业复工营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立复工备案机制。复工前,各行业需向所属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乡镇)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


二、从严做好返工防控措施。劝返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员工延后返岗,非疫情严重地区返岗员工由企业自行负责居家隔离14天上,复工员工要按照防疫规定,做好必备的个人防护措施和晨检工作。


三、严格落实内部防控机制。复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员工管理、卫生防护、生产作业等各项制度,做到复工前有预案、复工中有秩序、复工后有防控。


附件:1.食品生产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2.餐饮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3.外卖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4.理发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


食品生产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一、复工时间:全区食品生产行业可在2月15日24时后复工。

二、复工流程:经营单位经向所属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所在街道(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复工。

三、复工条件

1.复工备案到位。复工前,需向所属街道(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方案、防控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排查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防疫知识培训记录、防疫物资清单、厂区消杀记录等相关备案材料。

2.人员防控到位。严格执行返岗隔离规定,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集中隔离14天;从其他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必须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规定,做好必备的个人防护措施和晨检工作。

3.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复工前应对所有机器设备和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在原料采购方面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查验制度,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成品出库前必须检验合格。除配合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之外,各食品生产企业还应适当增加企业内部对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复工管理:食品生产单位复工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食品生产行业“五个必须”和“五个100%”》,即必须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事先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备,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必须开展食品安全和防疫知识培训,必须落实厂区定期消杀规定;企业主对当地政策的知晓率100%,企业对返岗员工的排查率100%,企业对疫区员工的劝返率100%,企业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建档率100%,人员设备厂区的防护到位率100%。


附件2

餐饮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一、复工时间:全区餐饮行业可在2月15日24时后复工。


二、复工流程:经营单位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所在街道(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复工。


三、复工条件


1.复工备案到位。复工前,需向所属街道(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方案、防控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排查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防疫知识培训记录、防疫物资清单、经营场所消杀记录等相关材料。


2.人员防控到位。严格执行返岗隔离规定,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集中隔离14天;从其他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必须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规定,做好必备的个人防护措施和晨检工作。


3.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复工前应对经营场所、设备、公用具、餐饮具进行全面消杀,在原料采购方面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查验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目前餐饮行业禁止提供桌餐和堂食,各企业应发挥各自优势,全面拓宽销售渠道,结合洞头实际推出一些物美价廉的平价套餐,通过网络供餐的形式进行销售。除配合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之外,各餐饮企业还应适当增加企业内部对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复工管理:餐饮单位复工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餐饮行业复工“十个一律”》,即一律要求持有效证照从事经营活动;一律开展从业人员旅居史、接触史排查;一律执行晨检制度,禁止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上岗;一律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防疫知识培训;一律要求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并服从辖区监管人员的体温监测工作;一律禁止直接入口食品以散装形式进行销售;一律禁止桌餐和堂食,提倡无接触式自行取餐或送餐服务;一律禁止采购和加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一律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餐具清洗消毒、加工过程控制等操作规范要求;一律要求每天打烊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附件3

外卖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一、复工时间:全区外卖行业可在2月13日0时后复工。


二、复工流程:经营单位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乡镇)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后,后方可实施复工。


三、复工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经营者必须现场指挥,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储备(储备量要达到7天)及发放工作。实行“无接触、不入小区“送餐服务模式。


2.人员排查到位。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返岗员工建档筛查工作。严格执行返岗隔离规定,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集中隔离14天;从其他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结束后,未出现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如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内部管理到位。员工上岗需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落实员工身体状况每日监测至少两次,加强对骑手的管理,签订外卖骑手承诺书。


四、复工管理:外卖经营单位复工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所在街道(乡镇)和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确保复工工作平稳推进。


附件4

理发行业复工实施方案


一、复工时间:全区理发(不包括美容)行业可在2月15日24时后复工。

二、复工流程:经营单位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街道(乡镇)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复工。

三、复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复工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经营者必须现场指挥,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储备(储备量要达到7天)及发放工作。

2.人员排查到位。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返岗员工建档筛查工作。严格执行返岗隔离规定,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集中隔离14天;从其他地区返洞的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结束后,未出现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如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内部管理到位。员工上岗需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落实员工身体状况每日监测,门店设施、设备、用品、用具每日两次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消毒”。要实行预约服务,店内不得有等候的顾客。要对入店顾客提供口罩、测量体温和登记信息。

四、复工管理:理发经营单位复工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所在街道(乡镇)和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确保复工工作平稳推进。



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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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永嘉企业何时复工?复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企业员工如何返岗?永嘉已出台《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及企业复工操作手册。小编带你一图看懂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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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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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企业何时能够复工?


1

2月17日24时前,“四类”重点企业可立即复工。

“四类”企业指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企业、转产企业和配套企业。


2

2月17日24时后,“白名单”企业优先复工。

1.以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文员工为主、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全面复工。

2.基本达到上述条件的以下两类企业可以优先部分复工。

(1)重点出口企业、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重点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和重点工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其它行业重点企业,具体清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

2月22日24时之后,其它企业有序复工。

其余企业按照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有序复工。


A



Q

企业复工如何核准?


标准流程



  1. 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企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程,经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乡镇初审后,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2. 其余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乡镇核准。核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申报方式



通过“温州企业防疫监测与复工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核准。(该系统正在完善,正式发布前通过线下进行申报、核准。)

1.手机端:http://wzjxjgyfy.wenzhou.gov.cn:8090/epi 

2.电脑端:http://wzjxjgyfy.wenzhou.gov.cn:8090/epiadmin  

      3.关注公众号“温州民营经济发布”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时要提供复工申报表、复工防控方案、承诺书和拟返岗员工表(见附件1、2、3、4)等相关材料。

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对返工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按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全程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企业复工后,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检查企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改(见附件5)。


A



Q

企业复工如何管理?


01

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登记,一天不少于三次。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02

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见附件6)。


03

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见附件7)。


04

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05

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见附件8)。


06

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A



Q

企业员工如何返岗?


企业要对拟返岗员工进行“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内容包括员工籍贯、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每天进行三次体温测量记录,形成员工健康档案(见附件9)。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根据企业拟返岗员工清单和员工健康档案,对企业员工实行三色管理:


01

红色人员



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原则上进行劝返、不得返文;若必须来文,一律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


02

黄色人员



对来自中、低风险区域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结合员工健康档案,返工前了解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有无过去14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对于以上类型黄色人员,原则上要求实施居家隔离14天;但企业员工来自未发现疫情的低风险县(市、区)、或者来文前居家隔离7天以上的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等,且专车来文可适当减少居家隔离天数,但隔离天数不少于7天。


03

绿色人员



对于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文员工,过去14天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可免除返岗前隔离措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可在复工前提前返岗,确保企业顺利复工。


员工返岗通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对县外员工返文来源地相对集中、具备包车条件的,鼓励采用包车运输。包车返回员工等车前、抵达后均需统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上(下)车。

A



Q

员工如何自我保护?


01

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员工要主动配合专门负责人员,准确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等信息。返岗复工后,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密切关注身体是否异常,外出、工作时佩戴防护用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必须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


02

自觉接受健康教育



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最新情况,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从企业针对疫情防控下达的指令,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03

身体异常及时上报



返岗员工出现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管理层,并配合企业和防疫部门的相关工作,自觉接受隔离和医学观察。


04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员工进入厂区前,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员工饭前便后必须消毒洗手。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门卫、保洁等后勤人员必须每日更换防护用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05

就餐服从企业规定



员工就餐必须服从企业分餐制或分批次用餐等管控规定;餐厅服务人员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统一佩戴手套、医用口罩等防疫物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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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复工申报表 

附件2 企业复工防控方案

附件3 承诺书 

附件4 返岗员工表 

附件5 复工企业防疫工作督查记录表

附件6 企业食堂防控措施

附件7 企业宿舍防控措施

附件8 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附件9 企业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表


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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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尽早复产,市政府决定建立解决企业复工难题直通车制度。


    一、报送范围。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企业,下同)在复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报送方式。企业填写《企业难题直报单》(附件1)后,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报送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311室);电子邮箱:315165651@qq.com;传真:0577-68580000;联系人:方式;联系电话:18814963696,行政网693696。


  三、办理流程。建立市政府解决企业复工难题直通车制度运转机制(见附件2),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复工过程中碰到困难和问题,并向企业回复办理情况。


  四、办理要求。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难题办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政府解决企业复工难题直通车制度运转机制


  为落实市政府解决企业复工难题直通车制度,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特建立本机制。


  一、问题受理。各企业填写《企业难题直报单》(以下简称《直报单》)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确定专人受理。


  二、核实对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接到《直报单》后,立即与提交问题企业进行对接,详细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分管督查工作的副主任胡碧群(联系电话:13906660700,行政网:663700)协调解决。如无法协调解决的,填写《市政府解决企业复工难题运转单》(见附件3),由胡碧群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三、领导阅签。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及时将《市政府解决企业复工难题运转单》呈报分管副市长阅签,重大事项呈报市长阅签,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单位、片区办理。


  四、研究意见。由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牵头部门单位在2日内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五、意见审定。处理意见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审定后抓好落实。对重大复杂问题,由分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结果报市长审定。


  六、督办反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对企业反映的难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对短时间办理完成的,及时向企业回复办理结果。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难题,定期督导调度,每月向企业反馈办理情况,直至问题销号。对因政策和法律原因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企业,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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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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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苍南企业何时复工?复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企业员工如何返岗?别急,我县已出台《关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及企业复工操作指南。一图明了如何操作↓↓




- 问答时间 -我是苍南县内一家工业企业,什么时候能够复工?


答复:根据《关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苍防办〔2020〕第40号),2月17日24时之前,除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不得复工;2月17日24时之后,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优先支持复工;2月22日24时之后,其他企业按照企业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依次复工。对于以湖北等重点地区员工为主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风险无法保证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具体的复工时间视县级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是2019年新上规企业,是不是在“白名单”范围内?


答复:是的。重点企业“白名单”主要包括以下企业:1.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市领军型企业、市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规模以上“亩均论英雄”A、B类企业、年度小升规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限上批零商贸企业;3.房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4.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重点农业生产企业等其它行业重点企业。


- 问答时间 -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就可以复工吗?


答复:列入“白名单”的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员工以本地和外地未离苍员工为主,无来自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且厂区能够进行封闭管理的非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做到疫情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即“七到位”: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2.防控机构组建到位;3.复工方案制定到位;4.员工信息排摸到位;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6.场所防疫消杀到位;7.安全生产保障到位。经乡镇(平台)部门联审,县政府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如果符合复工条件,要向谁申请?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复:企业应于开复工前2天,向所在乡镇(平台)提出复工申请,提供企业复工备案表(必备)、企业复工防控方案(必备)、承诺书(必备)、返岗员工表(必备)、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表(必备)、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必备)、企业食堂防控措施、企业宿舍防控措施、复工返苍人员登记备案表、管控人员清单等材料,经乡镇(平台)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工。《苍南县企业复工操作手册》可到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http://xxgk.cncn.gov.cn/art/2020/2/15/art_1440565_41918345.html)《苍南县企业复工直通车》已向社会公布,可以向乡镇(平台)受理科室咨询、索取材料范本。县驻企员也会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备案工作。

五- 问答时间 -企业要复工复产,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缺乏,怎么办?


答复: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厂区环境卫生消杀,确保企业安全顺利有序复工复产,县经信局与苍南蓝天救援队合作,由蓝天救援队为全县工业企业免费提供两次厂区消杀作业服务,有需要的企业可直接与之联系,其他防疫物资需要企业自行筹备,有关部门会尽力提供相关帮助。


- 问答时间 -企业的高管和技术骨干需从外地回来上班,怎么办?


答复: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提倡企业主要利用本地员工(包括年内未返留苍的员工)进行复工生产。来自重点疫区、省内风险地区的人员应以劝返为主。企业高管和技术人员确需回苍的,需要在申请复工的同时,将员工名单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依据卫生部门发布的不同风险等级,按员工来源地实行分类管控。乘公共交通工具返苍,若员工来自省外地区、省内高风险地区的,要集中隔离14日;来自省内较高、中风险地区的,要集中隔离7日;来自省内较低、低风险地区的,要居家隔离7日。员工自驾或企业包车回苍,若员工来自省外重点疫区、省内高风险地区的,要集中隔离14日;来自省外其它地区、省内较高、中风险地区的,要居家隔离7日;来自省内较低、低风险地区的,可免隔离,但要连续7日向所在社区上报体温情况。所有返苍人员都要遵守属地乡镇的管控措施,服从居住地小区的管理。


-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有一名从贵州返苍的员工,应该如何处置?


答复:首先在申请复工时将这名员工的信息附后一并报乡镇(平台)备案。如果该员工乘公共交通返苍的,企业要安排人员到交通管控点接人,并直接送至乡镇(平台)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如果企业有独立的职工宿舍,确实具备集中隔离条件的,经乡镇(平台)同意,也可以在职工宿舍集中隔离。员工集中隔离所需费用,均由企业承担。如果员工自驾返苍的,应居家隔离7天,要跟乡镇(社区)签订承诺书,并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暂存乡镇(社区)保管。提倡员工自驾返苍或由企业统一包车接工。


- 问答时间 -企业复工后如何做好防控措施,让我们这些返工人员安心上班?


答复:我县要求企业复工后,强化多方面卫生防控管理。如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工作,所有到岗职工每天体温检测早中晚三次;做好厂区、办公室和车辆等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场所定期消毒;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要制定更加详尽、完备的防控措施;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减少外出,宣导卫生礼仪;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及赴重点疫区的商务出差等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 问答时间 -我是在苍南企业上班的外来务工人员,现在因为疫情而无法回去上班,企业复工后会不会辞退我?


答复: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十-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生产,有没有什么政策帮助我们减轻压力?


答复:为支持企业复工,县里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20条惠企政策,包括强化企业要素支持、税费支持、金融信贷支持、就业稳岗支持、外贸流通支持、助企帮扶支持等。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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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全媒体综合

编辑:周泉  校对:王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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